听课
课程与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时间。做题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答疑
海量精选试题,想练就练,瞬间提分。直播
讲师大咖面对面,有问有大收获多。一、住宅建设基本原则
(一)住宅建设应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到适用、经济、美观,符合节 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
(二)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基本规定
(一)住宅基本要求
l.住宅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 使用土地和空间。
2.住宅选址时应考虑噪声、有害物质、电磁辐射和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灾害 写利影响。
3.住宅应具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 4.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
5.住宅应具有防火安全性能。
6.住宅应具备在紧急状态时人员从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
7.住宅应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
8.住宅建设的选材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9住宅必须进行节能设计,且住宅及其室内设备应有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
10住宅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
11.住宅应采取防止外窗玻璃、外墙装饰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坠落或坠落伤人的措施。
(二)住宅许可原则
1.住宅建设必须采用质量合格并符合要求的材料与设备。
2.当住宅建设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经相关程序核准。
3.未经技术鉴定和设计认可,不得拆改结构构件和进行加层改造。
(三)既有住宅的有关问题
1.既有住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遭遇重大灾害后,需要继续使用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处理。
2.既有住宅进行改造、改建时,应综合考虑节能、防火、抗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