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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大咖面对面 有问有答收获多【例题•单选题】2016年张某将其一项专利权转让给A国一家企业,取得转让收入120000元,按A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0元;同年在A国提供劳务,取得劳务报酬200000元,按A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5000元。2016年张某应就来源于A国所得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2800
B.4200
C.6200
D.7000
【答案】C
【解析】转让专利权抵免限额=120000×(1-20%)×20%=19200(元),需要在我国补税=19200-15000=4200(元);提供劳务抵免限额=200000×(1-20%)×40%-7000=57000(元),应在我国补税=57000-55000=2000(元);共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200 2000=6200(元)。
【例题·单选题】2016年中国公民黄某在境外某国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0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6500元;取得偶然所得10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0元。回国后黄某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元。
A.50
B.100
C.1000
D.1100
【答案】B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在我国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
偶然所得在我国应纳税额=10000×20%=2000(元)
黄某的抵减限额=7600 2000=9600(元)
在境外实际纳税=6500 3000=9500(元)
需在我国补税=9600-950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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