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四:社会工作的要素
本考点主要介绍了社会工作的基本组成元素。历年来本考点出题量较少,但本考点的知识对于案例的分析有很大的作用,考生应给予充分的重视。
(1)社会工作的对象:服务对象(也称受助者、案主或工作对象)是社会工作者直接服务或帮助的对象,是物质上、精神上、社会关系上遇到困难、需要社会工作者提供帮助的个人或群体。
①社会工作的基本对象:孤儿、无依无靠的老人和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因失业而沦为生存困难者。
②社会工作对象的扩大:主要表现为从帮助物质生活上最困难的人逐步扩展到所有基本生活遇到困难、难以自拔而需要帮助的人,从贫困的个体和家庭到有问题、欠发展的社区,从困难民众到一般公众。
(2)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是接受一定的专业教育或培训、从事职业化社会服务的人。
(3)社会工作价值观: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是利他主义,即以帮助他人、服务他人、促进社会福利和社会公正为自己行动的目标。
(4)专业助人方法:社会工作是专业的助人活动,助人方法作为达到助人目的的手段和措施。在服务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5)助人活动:助人活动是社会工作者依据其价值观、利用专业方法,向服务对象提供帮助或服务的行动,也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互动及合作的过程,它是社会工作的外在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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