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结 案
一、结案阶段的主要任务: P40~P41
结案就是当服务对象的问题已经解决,或者服务对象已有能力自己应付和解决问题,即在没有社会工作者协助下可以自己开始新生活时,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双方根据工作协议
逐步 结束工作关系所采取的行动。
结案是一种事先计划好的行动。 (单选)
社会工作的专业关系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结案是表示服务对象不再需要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协助。
结案时要做如下工作:(必须是书面的)
1、总结工作
2、巩固已有改变
(1) 回顾工作过程;
(2) 强化服务对象已有的改变:社会工作者的工作重点是让服务对象认识到他们自己所拥有的力量,他们在使问题得到解决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重)
(3) 给服务对象积极支持。
3、解除专业工作关系:
结案并不是说社会工作者绝对不再与服务对象接触,而是不再提供服务。如果服务对象还需要其他服务,社会工作者应给予 转介 。
4、撰写结案记录: (重) (多选)
结案时要撰写书面结案记录。结案记录的内容包括:服务对象何时求助、求助原因、工作过程中提供了哪些服务、服务对象有什么改变、为什么结案、社会工作者的评估和建议等。
二、结案时服务对象的反应及处理方法:
结案是一个转折性事件,意味着一种状况的结束和另一种新经验的开始。服务对象在这个阶段可能会出现两极情感反应,即一方面对即将到来的分离产生失落、难过等负面情绪,另一方面也充满兴奋、希望和成就感等正面情绪。
1、结案的类型: P41~P42
结案标志着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终止接触。结案时最理想的状况是,在服务对象实现了改变目标的情况下结束与社会工作者的关系。 (单选)
(1) 目标实现的结案:
社会工作者提议结案,服务对象也接受,由此就进入结案阶段。
目标实现的结案大部分是短期介入结案。某些特殊情况下,有些服务对象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段来处理与社会工作者的分离,结案所花时间比较长,称为长期介入结案。
(2) 因服务对象不愿继续接受服务而必须终止专业关系的结案: (重)
在 外展 工作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当服务对象强烈抗拒服务,社会工作者就没有理由再继续维持与他们的工作关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服务对象没有意愿和动机接受服务,双方的关系没有意义。
(3) 存在不能实现目标的客观和实际原因的结案: (重)
例如,当社会工作者发现服务对象的需要超出了自己和机构的能力时,就要结案。这种情况下,结案的形式可以转介——将服务对象转往其他机构去接受服务——结束;也可能以转移——转由其他社会工作者提供帮助——结束关系。
(4) 社会工作者或服务对象身份发生变化时的结果:
当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身份发生时,即使目标没有实现也要结案。
2、服务对象的正面反应: P42
3、服务对象的负面反应: P43
由于结案意味着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终止,意味着服务对象要回到各自的生活世界中,也意味着其后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就要停止接触,不再有社会工作者的陪伴,因此,终止关系可能给他们带来“分离焦虑”等感受,表现为对这种即将到来的结案产生负面反应。
常见的负面反应包括: (单选) (问后面,考前面)
(1) 否认——不愿承认已到结案期,避免讨论结案的话题。表现为不准时参加与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会谈,会谈时心不在焉等。
(2) 倒退——回复到以前的状态,以此拖延结案的到来。
(3) 依赖——对社会工作者过分依靠。
(4) 抱怨——对社会工作者不满意。
(5) 愤怒——表现为对社会工作者不满,批评、攻击和挑战其他人。
(6) 讨价还价——当发现没有可能阻止结案时,有些服务对象会寻找理由延长服务期限,有时还表现出倒退行为,很多已经解决的问题重又出现等。
(7) 忧郁——当所有延长结案时间的努力都无效时,有些服务对象会表现得无精打采、失落而无助,对结束关系充满焦虑。
4、结案反应的处理方法: (多选) P43~P44
(1) 在结案前与服务对象回顾一下介入工作的过程,以确定结案的时机是否已经成熟。
(2) 提前让服务对象知道结案时间,早些做好心理准备。
(3) 在结案阶段社会工作者要逐渐减少与服务对象的接触,提醒服务对象要学会自立,给服务对象以心理支持,告诉他们有需要时社会工作者将继续提供协助。
(4) 社会工作者也要估计一些可能会破坏改变成果的因素。
(5) 安排正式的结案活动,让服务对象分享各自的收获,以建设性的方式表达感受,相互鼓励,面向未来。
5、结案与跟踪服务: P48~P49
鉴于弱能儿童家长经过小组历程已达到了小组的目标,并在小组互动过程中建立起了同于失者的支持系统,按照工作计划小组进入了结束阶段,社会工作者将小组交给了弱能儿童家长版主动作。
(1) 跟踪服务的意义:
跟进服务重点要了解服务旬结案后的情况,以提供必要的帮助。跟进可以帮助社会工作者知道服务是否真正有效,也使服务对象感受到社会工作者的关心,增强他们继续改变的动机和信心。
(2) 跟进服务的实施方法: (多选)
1 电话跟进:在结案后一段时间内社会工作者用电话与服务对象继续联络,了解结案后服务对象的情况。
2 个别会面。
3 集体会面。
4 跟进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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