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系统
背景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信息化的推进,中小企业已经拥有或正逐步建立属于自己的网上商城系统和ERP系统。但国内中小企业在电子商务和ERP系统建设中进销存软件仍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商城系统与ERP系统分裂,没有统一规划和设计;两个系统下的采购数据、销售数据和财务数据不能够进行整合,整体数据欠缺一致性和完整性;软件、硬件无法充分共享,造成资源浪费等。
重要性
对于企业来说,电子商务和ERP系统就像战场上的前线与后方,两者关系密切、息息相关。比如,企业内部通过网上商城获取用户订单后,能够立刻将订单信息传递至内部的ERP系统,用以采购、计算、财务、进销存软件等各部门之间组织协调,核算库存、资金和销售。倘若前端商城系统与后台ERP系统脱节,就会导致信息流和数据相对封闭、独立,无法流通、整合,电子商务平台获得的订单信息、市场信息无法传递至后台ERP系统,前后台信息完全脱节。
这样的后果便是企业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不能够有机统一,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在进销存软件不能得到保证,中小企业内部之间重复着冗余的工作,不能对用户需求做出迅速及时的响应,工作效率下降、运营成本上升,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企业的电子商务网上商城和ERP系统的整合对接迫不及待、不容忽视。
发展历史
起步期
1990-1993年,电子数据交换时代,成为中国电子商务的起步期。
雏形期
1993-1997年,政府领导组织开展“三金工程”阶段,为电子商务发展期打下坚实基础。
1993年成立了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为主席的国民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相继组织了金关、金卡、金税等"三金工程",取得了重大进展。
1996年1月成立国务院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总理任组长,20多个部委参加,统一领导组织中国信息化建设。
1996年,金桥网与因特网正式开通。
1997年,信息办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编制中国信息化规划。
1997年4月在深圳召开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各省市地区相继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省开始制订本省包含电子商务在内的信息化建设规划。
1997年,广告主开始使用网络广告。
1997年4月以来,中国商品订货系统(CGOS)开始运行。
发展期
1998-2000年,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阶段。
1998年3月,中国一笔互联网网上交易成功。
1998年10月,国家经贸委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宣布启动以电子贸易为主要内容的"金贸工程",它是一项推广网络化应用、开发电子商务在经贸流通领域的大型应用试点工程.。
1999年3月8848等B2C网站正式开通,网上购物进入实际应用阶段.
1999年兴起政府上网、企业上网,电子政务(政府上网工程)、网上纳税、网上教育(湖南大学、浙江大学网上大学),远程诊断(北京、上海的大医院)等广义电子商务开始启动,并已有试点,并进入实际试用阶段。
稳定期
2000-2009年,电子商务逐渐以从传统产业B2B为主体,标志着电子商务已经进入可持续性发展的稳定期。
成熟期
3G的蓬勃发展促使全程的电子商务V5时代成型,电子商务已经受到国家高层的重视,并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发展阶段
一阶段
电子邮件阶段。这个阶段可以认为是从70年代开始,平均的通讯量以每年几倍的速度增长。
第二阶段
信息发布阶段。从1995年起,以Web技术为代表的信息发布系统,爆炸式地成长起来,成为Internet的主要应用。中小企业如何把握好从“粗放型”到“精准型”营销时代的电子商务。
第三阶段
EC (Electronic Commerce),即电子商务阶段。EC在 美国也才刚刚开始,之所以把 EC 列为一个划时代的东西,是因为 Internet 的最终主要商业用途,就是电子商务。同时反过来也可以说,若干年后的商业信息,主要是通过 Internet 传递。Internet 即将成为我们这个商业信息社会的神经系统。1997 年底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的第五次亚太经合组织非正式首脑会议(APEC)上美国总统克林顿提出敦促各国共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议案,其引起了全球首脑的关注,IBM、HP 和 Sun 等国际著名的信息技术厂商已经宣布 1998 年为电子商务年。
第四阶段
全程电子商务阶段。随着 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软件服务模式的出现,软件纷纷登陆互联网,延长了电子商务链条,形成了当下新的“全程电子商务”概念模式。
第五阶段
智慧阶段。2011年,互联网信息碎片化以及云计算技术愈发成熟,主动互联网营销模式出现,i-Commerce(individual Commerce)顺势而出,电子商务摆脱传统销售模式生搬上互联网的现状,以主动、互动、用户关怀等多角度与用户进行深层次沟通。其中以 IZP 科技集团提出的 ICE 具有代表性。
相同点
⒈借助的工具是一样的。网络营销是以互联网为营销环境,传递营销信息;而电子商务是在因特网等网络上进行的,通过网络完成核心业务,改善售后服务,缩短周期,从有限的资源获得更大的收益。二者均需借助于互联网,产生的网络基础都是互联网络的崛起。
⒉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都具有无形化的特点。⑴书写电子化,传递数据化。营销双方无论身在何处,都可在世界各地进行交流、订货、交易,实现快速准确、双向式数据的信息交流。⑵经营规模不受场地限制。网络可使经营者在"网络店铺"中摆放任意多的商品,而且可以方便地在全世界范围内采购、销售形形色色的商品。⑶支付手段高度电子化。现已使用的形式主要有信用卡、电子现金、智能卡等等。
⒊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都能实现低成本。⑴距离越远,在网络上进行信息传递的成本相对于信件、电话、传真而言就越低。此外,时间的缩短与减少重复的数据录入也降低了信息成本。⑵没有库存压力。互联网使买卖双方及时沟通供需信息,使无库存生产和无库存销售成为可能,从而使库存成本接近零或降为零。⑶很低的作业成本。网络具有极好的促销能力,其“货架上”的商品同时又有广告宣传的作用,经营者不需要再负担促销广告费用,而且,可以利用服务器,将多媒体化的商品信息动态存储起来,既可以主动散发,又可以随时接受需求者查询。
⒋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都能改观企业内部的运作方式。
由于Internet大大缩小了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企业内部部门和员工之间的沟通模式将有很大变化。在内部工作和业务流程的控制方面,企业将会主动地大量采用网络营销或电子商务模式进行交流。无论该项业务涉及的员工或经理是否在同一物理位置或网络上,业务的处理都将会同样顺利进行。
⒌二者的交易效率都很高。由于互联网将贸易中的商业报文标准化,使商业报文能在世界各地瞬间完成传递与计算机自动处理,将原料采购、产品生产、需求与销售、银行汇兑、保险、货物托运及申报等过程无须人员干预而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不同点
⒈概念不同。网络营销,是指借助于联机网络、电脑通信和数字交互式媒体来实现营销目标的一种市场营销方式,有效地促成个人和组织交易活动的实现。而电子商务是指系统化地利用电子工具,高效率、低成本地从事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各种活动的全过程。
⒉实现的目的有所不同。网络营销是企业为实现其营销目标的一种市场营销方式,而电子商务实现的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各类商贸活动。网络营销的目的除了商贸活动,还在于能够加强与客户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口碑,拥有稳固的顾客资源。
⒊是否有交易行为发生是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的主要分界线。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无论传统企业还是互联网企业都需要网络营销,但网络营销本身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商业交易过程。IBM ;公司认为电子商务是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商务数据交换和开展商务业务活动,比较强调交易的基础。尽管IBM ;公司等对电子商务的定义侧重各有千秋,但最基础的一点就是交易方式的电子化或称为电子交易。可见,为最终产生网上交易所进行的推广活动属于网络营销的范畴;而仅当一个企业的网上经营活动发展到可以实现电子化交易和程度,就认为是进入了电子商务阶段。
⒋发展的环境有所不同。互联网的市场营销环境与企业的现实环境共同构成了企业网络营销活动的二元环境。而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则要苛刻得多,包括安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经济环境、安全认证体系、协同作业体系、网络运行环境、人文环境和国际环境。
电商扶持政策将出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5月28日表示,13个部门将出台系列政策措施,从可信交易、移动支付、网络电子发票、商贸流通和物流配送共5个方面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产业洞察网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行业调研》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内地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增长,交易额突破8万亿元,同比增长 31.7%。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5月28日表示在可信交易方面,国家工商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 推进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客体和交易过程中基础信息的规范管理和服务;质检总局也在着力研究建立电子商务交易产品基础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基于统一产品编码体系的质量公开制度;商务部着力推进信用监测体系的建设。
在移动支付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正在针对当前移动支付快速发展的需求,研究制定移动支付发展的具体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各类支付机构实施移动支付的金融行业标准。
在网络电子发票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正在进一步研究推进网络电子发票试点,完善电子发票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财政部研究完善电子快捷档案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在商贸流通领域,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交易、物流配送、网络拍卖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的政策、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在物流配送方面,国家邮政局正在重点研究建立重点地区快递准时通报机制,健全电子商务配送系列保障措施,同时创新电子商务快递服务机制。
认证考试对象
针对相关行业系统:结合相关行业系统的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培训考试项目与定制化培训相结合的IT职业教育,为行业系统培训应用型、管理型信息技术人才。
面向各类职业院校(学校)、高等院校:依据“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文件、教育部与国家相关六部委联合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文件要求,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职业技术标准要求: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学生应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及相应的技能证书,面向各类院校开展“IT职业技能水平测评及培训”活动,旨在提高在校学生的就业能力。
认证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认证电子商务师分为三个等级:
员级(初级)
师级(中级)
高师级(高级)
报考和认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认证电子商务师,适合零基础,或有一定基础但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知识不全面,想进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行业,或想进一步深造,系统全面地学习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知识、SEO、SEM、网盟等推广方法,熟练掌握各种网络营销手段,以此获得网络营销中高层主管等高薪职位,或网络营销高新兼职项目的人士。学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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