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培训网 > 苏州二级建造师培训机构 > 环球优路
首页 培训网 最新资讯 热门问答

环球优路

13013833891 免费试听

您当前的位置: 苏州建筑培训 > 苏州二级建造师培训 > 泰安二级建造师培训

泰安二级建造师培训_泰安二级建造师培训

¥详询

班制:周末班

苏州环球优路
上课(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666号和基广场六楼
报名咨询 预约试听
课程介绍
泰安二级建造师培训学校
泰安二级建造师培训学校
泰安二级建造师培训学校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安排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6月2、3号。目前,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结束,这就意味着2019年二级建造师备考复习就要开始了。很多考生对2019年二级建造师时间比较关注,根据历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预计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6月1、2号。优路教育会及时更新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考生可持续关注优路教育二级建造师频道。

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及题型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题型题量 分值
2017年5月20日 
09:00~12:00 
《建筑实务》 单选题70,多选题25 120
2017年5月20日
14:00~16:00
《法律法规》 单选题60,多选题20 100
2017年5月21日
09:00~12:00
实务(6个专业)
单选题20,多选题10,案例题4 120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及题型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题型题量 分值
2018年6月2日 
09:00~12:00 
《建筑实务》 单选题70,多选题25 120
2018年6月2日
14:00~16:00
《法律法规》 单选题60,多选题20 100
2018年6月3日
09:00~12:00
实务(6个专业)
单选题20,多选题10,案例题4 120

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及题型分值预计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题型题量 分值
2019年6月1日 
09:00~12:00 
《建筑实务》 单选题70,多选题25 120
2019年6月1日
14:00~16:00
《法律法规》 单选题60,多选题20 100
2019年6月2日
09:00~12:00
实务(6个专业)
单选题20,多选题10,案例题4 120

相关推荐:苏州二级建造师培训   苏州二级建造师班   苏州二级建造师学校

?
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复习笔记(56)
?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本文将主要针对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相关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

1、合同变更:狭义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变更

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即合同的转让)

2、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合同变更的效力

(1)合同的变更仅及于发生变更的部分,已经发生变更的部分以变更后的为准;

(2)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因合同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

(3)未变更部分继续原有的效力。

4、合同转让的类型

(1)合同权利转让

(2)合同义务转移

(3)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也称概括转移)

5、债权转让的条件

(1)被转让的合同权利须有效存在

(2)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合同权利转让的协议

(3)被转让的合同权利应具有可转让性。

6、不可转让的债权债务:

(1)根据合同性质(具有人身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7、债权人应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需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

8、债权转让的效力

(1)受让人成为合同新债权人

(2)其他权利(从权利、抗辩权、抵销权)随之转移

9、合同债务转移的条件

(1)被转移的债务有效存在。

(2)经债权人同意

(3)被转移的债务应具有可转移性

10、企业合并或者分立:原企业的合同权利义务将全部转移给新企业,属于法定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不需要取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11、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和独立存在的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如仲裁条款)的效力。

12、合同解除的分类

(1)协商解除

(2)单方解除(包括法定单方解除和约定单方解除)

13、法定解除合同情形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预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迟延催告解除: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

行;

(4)迟延立即解除: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4、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提示:解除合同后只能要求赔偿损失,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

15、导致合同终止的原因

(1)履行:债务已经按照约定;

(2)解除:合同解除;

(3)抵销:债务相互抵销;

(4)提存: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

(6)混同: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编辑推荐:

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复习讲义汇总

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复习笔记汇总(五)

更多关注: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  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报考条件


体验课预约试听

倒计时

12:00:00

课程热线:

13013833891
在线咨询

客服在线时间:早上9点~下午6点,其他时间请在线预约报名或留言,谢谢!

苏州二级建造师

免费体验课开班倒计时

11: 41: 09

稍后会有专业老师给您回电,请保持电话畅通

咨询电话:13013833891
推荐机构 全国分站 更多课程

本周仅剩 个试听名额

请键入信息,稍后系统将会把领奖短信发至您的手机

申请试听名额

已有10254人申请免费试听

01电话咨询 | 13013833891

QQ:
加盟合作:0755-83654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