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会计师考试难吗?自学能**管理会计师考试吗?
管理会计师考试难吗?自7月CMA考试结束后,不少考生都在问这个问题。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所说的管理会计师也就是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英文名称为“CMA”。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下管理会计师考试难吗?自学能**管理会计师考试吗?
管理会计师考试难吗?
小编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2018年7月CMA(美国管理会计师)考试,以供参考。
1、计算量巨大。很多考生都反映,从答题时间开始,一直到考试结束,考场内一片计算器的声音。有的考生因为计算问题浪费了太多时间,导致考题没有做完,而直接哭了起来。
2、题干太长。本次考试,很多考题都呈现出题干长、信息量大的特点,考生在答题的时候被绕的云里雾里,不知从哪里下手。
3、注重实际应用。CMA所有考题都是由真实商业案例组成,考生在答题的时候必须按照实际情况的方方面面来作答。
针对考生反馈的情况,小编**时间请了仁和管理会计研究院院长、仁和CMA案例式教学首席培训讲师杨晔先生和仁和CMA案例式教学专家代坤老师分别对p1和P2做了考情分析。
杨老师表示:“CMA -P1选择题是近几年考试中**难的一次。一方面是题目内容出的活,知识点串联的多,题目长度长,对学员的读题和解题的压力很大,特别是选择题中重点围绕着绩效管理中的差异分析,预算管理的弹性预算和成本管理中的间接费用和作业成本法,要求学员概念非常清晰。另外一方面选择题的计算量很大,这给了考生很大的挑战。因为选择题的时间耗费较多,留给简答题的时间就较少,会造成答题时间不够的情况发生。”
代坤老师表示:“CMA-P2考试内容众多,覆盖广,某个知识点的忽视或是不理解往往就错失了某道题目的判断。其次,计算量相对较大,对于情景分析、敏感性分析等风险分析方法以及投资回收期、折现投资回收期、净现值、内含报酬率的计算,如果不理解概念、掌握计算步骤,遇到题目就会措手不及,造成失分。
自学能**管理会计师考试吗?
从上面不难看出,管理会计师CMA虽然只有两个学科,但是考试难度却一点不减。
很多考生在进行管理会计师CMA学习时都想靠自学完成,那自学能**管理会计师考试吗?
首先广大考生需要明白的是自学是没有学习氛围和互动空间的,如果看不懂是无法直接进行提问或询问的。
其次自学对个人的自制能力和接受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如果你不是有超强的自制力是无法保证持续稳定的学习进度的。
**后自学在做题的时候因为旧题只有答案没解析,所以计算题做的挺煎熬的,完全靠自己捉摸,在书中去找知识点,如果捉摸出来那就还好,琢磨不出来,那就头疼了。
基于以上不难看出,CMA考试难度本身就很大,考生们在自学的时候根本无法将所有知识点融会贯通,也无法提升自己的实际应用能力,因此不建议广大考生自学,毕竟学习CMA**终重要的还是要做到实际运用。
仁和优势
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摘要: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与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常相似的金融工具,但其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比具有自身特殊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文以债券发行者和投资者作为会计主体,探讨这一新的金融工具的相关会计处理。
引言
中国证监会2008年10月19日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即日起可以用无限售条件的股票质押**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行融资。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可交换公司债券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在银行信贷紧缩的背景下,对于出现暂时性经营资金短缺的上市公司股东而言,除抛售股票之外,还可**发行可交换债券来解决资金困境。鉴于可交换债券含有认股期权,因此其发行利率一般会低于普通公司债券,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对于对上市公司享有控制权的股东而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在一定期间内保留了股东对上市公司享有的股权份额,即使在换股权行使期间,股东也并不必然减少对上市公司的股权份额。而且,可交换公司债券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在吸引新资金加入市场的同时,其事先锁定未来换股价格的特点有利于引进对换股价格较为认同的价值投资者。
基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特点,本文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分别以债券发行者和投资者作为会计主体,探讨这一新的金融工具的相关会计处理问题。
1 债券发行者的相关会计处理
1.1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确认与计量
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发行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别进行处理。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再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该非衍生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确认与计量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代表发债主体承担的到期还本付息的现时义务,应确认为“应付债券”,而权益成份代表发债主体赋予投资者的转换权的价值,确认为“资本公积”。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要素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相同,也包括票面利率、期限、换股价格和换股比率、换股期等。可交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类似,代表投资者不行使转换权时,发债主体承担的到期还本付息的现时义务,也应确认为“应付债券”。其计量金额为债券面值及票面利息按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折算的现值,也称之为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
可交换公司债券所包含的权益成份指的是,在发债主体质押的股票市价高于转股价格的情况下,投资者**行使转股权能够获得收益的权益,由于投资者拥有这种获得收益的权益,所以愿意以高于负债成份的价格来购买债券,投资者多支付的购买价格应确认为发债主体的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其计量金额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减去负债成份公允价值的差额。具体见例题。
1.2 投资者行使转换权时的会计处理
虽然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常相似,但两者也有不同之处:一是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二是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在条件满足时按照相关约定行使转换权时,债券发行者应向行权人交付其发债时质押的所持上市公司股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信息质量要求,业务的实质其实是债券发行者以其持有的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由于投资者作为债权人只有在**转股会实现一定的收益时才会行使转换权,所以这种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交易不属于债务重组的范畴,行权导致的金融资产转移,按视同销售来处理,确认投资收益。具体会计处理要视金融资产类别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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