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教育】
“专注学习效果的职业教育机构”
“有温度有思想的教育培训机构”
“不普通的职业培训机构”没错,这都是我们,上元教育。
我们在做**有态度的职业教育培训。
简言之,我们是——企业挚友提供零距离人才培训学员顾问提供高逼格知识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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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
2005年12月,苏州启航
2009年3月,拉开集团化经营的篇章
2010年8月,南京、上海,苏州等城市校区建立,连锁校区阵营越来越强大
2011年4月,上元校区扩展至浙江省,共成立12个校区
2012年,上元教育发展的版图已经遍布,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省市
2013年,我们的不仅在长三角全面绽放,更向北部扩展
2014年,上元足迹到达北京,来到了中国政治经济的发展中心,上元教育的发展版图正以高速前进的姿态全新布局
2014年八大品牌,开启单品牌发展运营模式,开启上元改革元年
2015年拼搏、进取、蜕变…
上元以全新姿态,继续领跑职业培训征途
随时随地,想学就学,不再受限,不被左右,更少时间,更多收获
上元,有思想、有温度的培训机构,这里欢迎同样有思想、有温度的你
2014年,上元成就!
培养学员超过25万次,超过10万学员成功升职加薪,超过10万学强取得了证书,超过5万名学员成功提升学历,学员过率90%以上,校区节日活动题过300次,老学员讲座超过200场,老学员讲座超过200场,公开课数量200场,研发升级课程50余种,编写策划教材20余种,校区覆盖全国达80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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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师资】
高级讲师
徐老师,某集团财务总监,自2005年开始至今在多家培训机构担任会计讲师,具有熟练的教学经验和工作实践经验,深受学生的爱戴。教学中以会计工作中常见的违法案例分析为主,引导学生领会会计法规的精神实质。强化学生对有关理论知识的掌握与应用,培养学生扎实的财经法规知识,为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奠定基础。教学实施过程中应采用典型案例分析法和票据实样填制法,以增强学生感性认识与操作能力的培养,使理论与实践结合 ,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
高级讲师
邱老师主要针对会计做账报税实操课程培训。从事会计教学工作数10年,授课思路清晰,能准确把握考试重难点及学生容易出错的地方,教学效果显著,受到广大学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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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教育】
上元教育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苏州,是职业教育培训行业的领跑者。以品牌化运营模式和出色的办学能力发展成为强大的职业培训综合体,是华东区域颇具影响力的职业培训机构,更将成为中国职业培训学校的标杆。
发展十余年来,已经先后在江苏的苏州、南京、无锡、常州、扬州、泰州、徐州、宿迁、浙江的杭州、宁波、金华、嘉兴、绍兴,安徽的芜湖、滁州、以及上海等地成立了分校,截止到2017年9月,上元教育的发展版图上已经有近60多所分校,未来还将继续发展壮大,到2019年,分校数量将达到100所以上。上元教育目前每年学员数量超120000人次,累计为社会培养各类优秀人才达120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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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汇算清缴你要注意这七个问题
财会人注意啦注意啦!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逼近,你准备好迎接这波小挑战了吗?大家可能有人是**次接触汇算清缴,对于汇算清缴还是一头雾水;可能有人之前已经接触过汇算清缴,但是感觉自己并没有掌握汇算清缴的所有要点;可能有人已经很熟悉汇算清缴,但是想要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没掌握的点。总之呢,为了让大家做好这期汇算清缴,推出了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志在切实的帮助到各位小伙伴。一下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汇算清缴的注意要点,先给大家开开胃咯。
1.申报汇缴要按期
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办理结清税款手续。如果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比如受冰冻灾害的影响),可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2.财产损失要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该《公告》第五条还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3.减免优惠要备案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按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4.纳税事项要调整
目前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很大,在成本费用税前列支方面,税法规定了可以列支、不允许列支和限制性列支等项目,这就要求纳税人逐项审核成本费用项目,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在汇算清缴时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会涉及账务调整和纳税事项调整。账务调整只是针对违反会计制度规定所作账务处理的调整,纳税调整则是针对会计与税法差异的调整。前者必须进行账内调整,**调整使之符合会计规定;后者只是在账外调整,即只在纳税申报表内调整,**调整使之符合税法规定。
5.年度亏损要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期**长不得超过5年。
6.填报口径要统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以统一填报口径。主要包括准备金税前扣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投资损失扣除、税收优惠、弥补亏损、企业资产处署等系列数据填报,要遵循有关税收法规、财务制度规定,确保口径一致。
7.电子申报程序要熟练
在系统安装后首次输入企业信息的时候要仔细填写企业的基础信息,包括企业的行业、经济性质、核算方式即就地缴纳还是汇总缴纳等,这些基础信息都要填写,而且要和税务登记信息即税务局的CTAIS中登记信息一致,才能申报成功。企业在录入数据的时候,每张表格包括主表、附表和财务报表都要填写,没有数据的就填零。特别是财务报表的期初和期末数都要填,而且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不能为零。去年有些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都填零,结果不能打包**,新开户的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就填写企业开业时的经济状态,记住不能零。在申报表的主表中,如果企业是亏损的,在应纳税所得额这一栏不能填负数,应该填0。
以上这几点有没有帮助到大家查缺补漏呢?如果你在汇算清缴上还有不太明白的方面可以咨询网校老师哦,点击网校会计实务栏目还能学习到更多实务小知识呢,别人我都不告诉他哦,快快戳进来看看有没有你感兴趣的知识吧。哦,对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给你们准备的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赶紧进来补补课吧。点这里咨询客服小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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