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31日
知识点: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一)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的总体要求
类型具体情况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二)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的基本原则
1.是否存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①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例如:企业发行的一项永续债,无固定还款期限且不可赎回,每年按照8%的利率强制付息,虽然该项工具的期限永续且不可赎回,但是由于企业承担了以利息形式支付现金的合同,因此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②如果企业能够无条件的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例如能够自主决定是否支付股息(即无支付股息的义务),同时所发行的金融工具没有到期日且持有方没有回售权,则此类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结算条款不构成金融负债。
2.是否通过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
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当区分衍生还是非衍生工具。
(1)非衍生工具
对于非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未来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负债;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甲公司以100万元等值自身权益工具偿还所欠乙公司债务。在本例中,所需偿还负债金额100万是固定的,但是甲公司需要交付权益工具的数量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在这种情况下,该金融工具应当划分为金融负债。
(2)衍生工具
对于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即“固定换固定”),则该衍生工具是权益;如果发行方以固定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衍生工具应当确认为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例如发行在的股票期权赋予持有方以固定价格购买固定数量企业股票的权利,该合同公允价值可能随着股票价格以及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变动,但是只要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影响结算时发行方可收取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金额,也不影响需交付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发行方应当作为一项权益工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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