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填制记帐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足登记帐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科目。科目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改变、简化会计科目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科目要填写齐全。
(3)记帐凭证中,应借、应贷的帐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一张记帐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帐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帐户的平衡关系。
(5)记帐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每张记帐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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