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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16日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第四章财政收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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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支的方式

一、财政收入收缴方式

财政收入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直接缴库是指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集中汇缴是指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财政收入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

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

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本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二、财政支出支付方式

1.财政支出支付方式

财政支出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所谓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发出支付令的支付方式。所谓财政授权支付,是指由预算单位经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发出支付令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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