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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05日

高级会计师考试考前重要考点总结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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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会计

一、企业合并的含义及其类型

(一)企业合并的含义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注意】

(1)企业合并的结果通常是一个企业取得了对一个或多个业务的控制权。构成企业合并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取得对另一上或多个企业(或业务)的控制权;二是所合并的企业必须构成业务。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

(2)如果一个企业取得了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控制权,而被购买方(或被合并方)并不构成业务,则该交易或事项不形成企业合并。企业取得了不形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是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辩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处理。

(3)从企业合并的定义看,是否形成企业合并,除要看取得的企业是否构成业务之外,关键要看有关交易或事项发生前后,是否引起报告主体的变化。

一般情况下,法律主体即为报告主体,但除法律主体以外,报告主体的涵盖范围更广泛一些,还包括从合并财务报告角度,由母公司及其能够实施控制的子公司形成的基于合并财务报告意义的报告主体。

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是指在一个企业已经能够对另一个企业实施控制,双方存在母子公司关系的基础上,为增加持股比例,母公司自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少数股东持有的对该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企业合并的定义,考虑到该交易或事项发生前后,不涉及控制权的转移,不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不属于准则中所称企业合并。

【例】2×11年6月30日,甲公司以现金2 400万元作为对价购买了C公司90%的有表决权股份。C公司为2×11年4月1日新成立的公司,截至2×11年6月30日,C公司持有货币资金2 600万元,实收资本2 000万元,资本公积7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万元。判断甲公司收购C公司是否形成企业合并?

『分析提示』

对于此事项,由于C公司仅仅包含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资产和负债,不构成业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对企业合并的定义,因此是不属于企业合并的。

(二)企业合并的方式

企业合并的方式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三)企业合并的类型

按照企业合并中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及合并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企业合并应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分别考虑。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含义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判断某一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把握以下要点:

(1)能够对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一方通常指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2)能够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相同多方,是指根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拥有最终决定参与合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中获取利益的投资者群体。

(3)实施控制的时间性要求,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时间内为最终控制方所控制。具体是指在企业合并之前(即合并日之前),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含1年),企业合并后所形成的报告主体在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也应达到1年以上(含1年)。

(4)企业之间的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综合构成企业合并交易的各方面情况,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合并,不应仅仅因为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国家控制而将其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含义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即除判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以外的其他企业合并。

【例】A企业与B企业是两个归属于不同主管单位的企业,甲、乙、丙、丁、丑、寅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A企业直接拥有甲企业80%的表决权,直接拥有乙企业70%的表决权;甲企业直接拥有丙企业60%的表决权;B企业直接拥有丁企业80%的表决权,直接拥有丑企业70%的表决权;丁企业直接拥有寅企业60%的表决权,以上各项表决权的拥有都超过1年。

判断下列企业之间的合并属于哪种类型。

(1)甲与乙合并;

(2)乙与丙合并;

(3)丙与丁合并;

(4)丙、寅与丑合并。

『分析提示』

甲、乙合并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乙、丙合并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丙、丁合并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丙、寅、丑合并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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