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03日
《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发布的有关船使用税的规章、制度、办法,构成车船使用税法律制度。
1.车船使用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车船使用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华侨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企业,外籍人员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不是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车船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行驶于中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中国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船舶。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2.车船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车般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① 乘人汽车、电车、摩托车、自行车、人力车和畜力车,以“辆”为计税依据。
②载货汽车、机动船,以“净吨位”为计税依据。
(2)车船使用税税率。
对应税车辆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对船舶税额采取分类分级、全国统一的固定税额。
(3)车般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载货汽车和机动般的庆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单位税额。
②非机动船的应纳税额=载重吨位数*适用单位税额。
③除载货汽车以外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应纳税额=车辆数*适用单位税额。
④机动车挂车应纳税额=挂车净吨位数*载货汽车净吨位年税额*70%.
⑤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的应纳税额=所挂报告团车的净吨位数*载货汽车净吨位年税额*50%.
⑥客货两用汽车应纳税额分两步计算:
乘人部分=辆数*适用乘人汽车年税额*50%
载货部分=净吨位数*适用其所长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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