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正保会计网校> 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银行结算账户的基本原则
正保会计网校 会计从业资格培训

会计从业资格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1日

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银行结算账户的基本原则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实操

银行结算账户的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自主选择原则

存款人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银行,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守法合规原则

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避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编辑推荐: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全套视频

财经法规免费试听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