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09日
第二讲 内部环境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重点考点如下】
(1)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经过股东(大)会集体决策,不能由总经理一个人说了算。
(2)“三权”分立:决策、监督和执行(制衡机制,制衡原则)。
第十二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重点考点如下】
(1)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由董事会(董事长)负责。
(2)公司可以成立专门机构比如内控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3)公司可以定适当的机构,比如隶属于财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重点考点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2)审计委员会职责:审查、监督和协调。
(3)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条件: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特别是独立性。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重点考点如下】
(1)“内部管理手册”是企业设计的内部控制标准,是内部审计部门,评价内部控制缺陷的依据。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重点考点如下】
(1)除了财务审计、绩效审计外,内部审计新增加的职责是评价内部控制缺陷(设计缺陷、运行缺陷)。
(2)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重点考点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中必须涉及“怎么通过制度管人”。
第十七条(略)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重点考点如下】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第十九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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