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21日
第七章第四节 对账与结账
一、对账
(一)对账的概念
对账就是核对账目,是对账簿记录所进行的核对工作。
(二)对账的内容
对账一般可以分为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
1.账证核对
账簿是根据经过审核之后的会计凭证登记的,但实际工作中仍有可能发生账证不符的情况,记账后,应将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核对,核对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做到账证相符。
会计期末,如果发现账账不符,也可以再将账簿记录与有关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账证相符。
2.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的内容主要包括:(1)总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2)总分类账簿与所属明细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3)总分类账簿与序时账簿之间的核对;(4)明细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
3.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账面余额与实有数额之间的核对。
账实核对的内容主要包括:(1)库存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实际库存数逐日核对是否相符;(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定期核对是否相符;(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定期核对是否相符;(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核对是否相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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