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2日
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以确定完整准确的企业人工成本金额。
【例】乙公司为一家生产彩电的企业,共有职工200名,20×1年2月,公司以其生产的成本为10000元的液晶彩电和外购的每台不舍税价格为1000元的电暖气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该型号液晶彩电的售价为每台14000元,乙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购买电暖气的价款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假定200名职工中17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3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
分析: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按照成本结转,但要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应当将交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成本费用。
彩电的售价总额=14000×170+14000×30=2380000+420000=2800000(元)
彩电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70×14000×17%+30×14000×17%=404600+71400=476000(元)
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2784600
管理费用 491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276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27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76000
实际发放彩电时,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0
电暖气的售价总额=170×1000+30×1000=170000+30000=200000(元)
电暖气的进项税额=170×1000×17%+30×1000×17%=28900+5100=34000(元)
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 198900
管理费用 35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34000
购买电暖气时,公司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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