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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03日

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基本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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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帮忙大家备考,东奥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天津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供大家学习,希望大家通过努力一举拿下会计证。

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

(1)应税货物:13%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农产品;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二甲醚;

【理解】设置低税率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消费,或者说是保证消费者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

【注意】低税率中的农产品是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农产品。

(2)应税服务:

①交通运输业、邮政业:11%

②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6%

3.零税率

(1)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4.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

特点:执行简易办法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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