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0日
【问题】
企业使用单联卷式发票如何记账?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发票印制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5号)第四条“税控发票的联次和要求”规定:
(一)卷式发票基本联次为一联,即“发票联”,也可为两联,即第一联为“发票联”,第二联为“存根联”或“记账联”。每卷发票按号码打印完毕后,可打印本卷发票汇总,具体由省级税务局确定。
(二)纳税人发票使用数据量过大,且用户后台管理系统能可靠保存发票明细数据的(保存期5年),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使用一联式税控发票(即发票联),并由用户保存“存根联”和发票明细数据,确保税务机关能够完整、准确、及时、可靠地进行核查。税控发票为两联时,用户必须妥善保管“存根联”,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单联式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10号)规定:凡纳税人能满足以下四项条件的,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控发票印制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6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使用单联发票:
(1)纳税记录良好;
(2)企业财务管理规范;
(3)保证发票电子存根可靠存储5年以上;
(4)可按期(月或季)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电子存根数据。
因此,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才能使用单联卷式发票,使用单联卷式发票时记账凭证内可以不附发票,但企业需保证发票电子存根可靠存储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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