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30日
2016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分享了注会《税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知识点:扣除项目的范围
1.成本:指生产经营成本
注意:出口货物不得免抵和退税税额计入成本。
2.费用:指三项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1)销售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手续费及销售佣金等费用。
(2)管理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援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等。
(3)财务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利息支出、借款费用等。
3.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1)6税2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依据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4.损失: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损失和其他损失
(1)范围: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2)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为净损失。即企业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
(3)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5.扣除的其他支出
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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