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24日
年终清理完毕,在账目核对相符的基础上即可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工作一般分为3个步骤,即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
1. 年终转账
年终转账的程序如下:
(1)计算出各账户的借方和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月末的余额;
(2)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并试算平衡;
(3)按年终转账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证,并记入有关账户。
2. 结清旧账
结清旧账的做法如下:
(1)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
(2)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结束旧账。
3. 记入新账
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按表列出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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