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09日
会计凭证作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妥善进行保管:
每月记账完毕,要将本月各种记账凭证加以整理,检查有无缺号和附件是否齐便。然后按顺序号排列,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为了防止任意拆装,在装订线上要加贴封签,并由会计主管人员盖章。
如果在一个月内,凭证数量过多,可分装若干册,在封面上加注共几册字样。如果某些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数量过 多,也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对重要原始凭证,如合同、契约、押金收据以及需要随时查阅的收据等在需要单独保管时,应编制目录,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行保管,以便查核。
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应集中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查阅时,要有一定的手续制度。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手续,必须严格执行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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