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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09日

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精讲讲义第七章(3)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实操

第三节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基本要求

1.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对于流动资产盘盈一般应冲减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盘盈一般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财产盘亏对于定额内的合理损耗应计入管理费用,偷盗损失应找出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自然灾害等非常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2.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3.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二、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步骤

(一)审批之前:【题型:单选】

1.财产清查结束后,企业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编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

盘盈:实际盘点数额大于账面数额

盘亏:实际盘点数额小于账面数额

ü 科目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

【例7-教材例7-1】企业的财产清查中发现甲商品溢余50件,每件单价20元,乙商品盘亏100公斤,每公斤30元。

借:库存商品-甲商品 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000

贷:库存商品-乙商品 3000

2.账簿调整工作后,将结果及处理建议报送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同时发生的财产损失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对于应收而收不回来的应收款项,应付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批准前不做账簿记录。

(二)审批之后(见后面具体章节的学习)

根据上述机构的审批意见,应进行差异处理,调整账项。

【例8-多选】(2004)应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借方核算的是(  )。

A.盘亏的财产物资数额

B.盘盈财产物资的转销数额

C.盘盈的财产物资数额

D.盘亏财产物资的转销数额

【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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