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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06日

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精讲讲义第十二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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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存货概述

一、存货的概念与种类

(一)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库存商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二)种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商品、周转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注意】

1.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库存商品。

2.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工程物资)、企业的特种储备以及按国家指令专项储备的资产不属于存货。

【例1-单选】以下不属于企业存货的有( )。

A.原材料

B.工程物资

C.半成品

D.周转材料

【答案】B

二、存货的确认条件与范围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首先要符合存货的定义,在此基础上,再符合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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