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26日
一般来说,涉及现金收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发票
发票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2)非经营性收据
非经营性收据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按规定收取规费和咨询服务费用时所开具的收款 收据。非经营性收据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加盖监制章。
(3)内部收据
内部收据一般适用于单位内部职能部门或与职工之间的现金往来及与外部单位和个人之间的非经营性现金往来。
现金收款原始凭证的开具应当注意的其他事项:
在开具现金收款原始凭证时,还应注意如下几点:
(1)在开具现金收款原始凭证时,要正确选用现金收款原始凭证。
(2)在填开现金收款原始凭证时,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如实填开。
(3)在填开现金收款凭证(特别是发票、非经营性收据)时,如发生错误,应将该凭证保留在发票本上,并盖上“作废”章,以示注销,不得随意将错误凭证丢弃,或连同该凭证存根联一并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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