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07日
第三章 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
知识点三:特殊交易事项
特殊交易事项包括:开盘价与收盘价的确定;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除权与除息;交易异常情况处理等。
(一)开盘价与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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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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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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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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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该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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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1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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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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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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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同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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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证券停牌时,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中包括该证券的信息;证券摘牌后,行情信息中无该证券的信息。
(三)除权与除息
需要进行除息与除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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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股、配股、派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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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除息处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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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的次一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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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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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息)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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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理
引发交易异常情况的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等。
无法正常开始交易的情形之一:10%以上的会员营业部因系统故障无法正常接入交易所交易系统。
无法连续交易的情形:证券交易所交易、通信系统出现10分钟以上中断;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出现10分钟以上中断;10%以上的会员营业部无法正常发送交易申报、接受实时行情或成交回报;10%以上的证券中断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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