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05日
第一章 证券交易概述
知识点十一:交易单元
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会员参与交易及会员权限的管理通过交易单元来实现。
深圳交易所交易单元相关事宜: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可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设立1个或1个以上的交易单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和业务许可范围,为其设立的交易单元设定了交易或其他业务权限:
(1)一类或多类证券品种或特定证券品种的交易。
(2)大宗交易。
(3)转让。
(4)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非上市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购与赎回。
(5)融资融券交易。
(6)特定证券的主交易商报价。
(7)其他交易或业务权限。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为交易单元提供使用交易所交易系统资源和获取交易系统服务的功能:
(1)申报买卖指令及其他业务指令。
(2)获取实时及盘后交易回报。
(3)获取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指数、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等交易信息及相关新闻公告。
(4)配置相应的通信通道等通信资源,接入和访问交易所交易系统。
(5)获取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其他服务权限。
会员设立的交易单元通过网关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接。会员可通过多个网关进行一个交易单元的交易申报,也可通过一个网关进行多个交易单元的交易申报,但不得通过其他会员的网关进行交易申报。
2011年3月,上交所和深交所都发出通知:上市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应当通过向证券交易所会员租用的专业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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