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划分阶段,考前精准助力冲刺
逐章精讲,配套答疑,阶梯教学,学有所得
高频考点,阶段测评,逐章精讲,夯实基础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13日
有限合伙人债务清偿的特殊规定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法条中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几点:
1.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才可以使用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进行清偿;
2.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才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强制执行有通知的要求
4.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点击进入:中级会计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