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08日
第五章 经纪业务相关实务
知识点十七:代办股份转让的价格确定原则
转让撮合时,以集合竞价确定转让价格,其确定原则依次是:
1.在有效竞价范围内能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2.如果有两个以上价位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价位:
(1)高于该价位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位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2)与该价位相同的买方或卖方的申报全部成交。
3.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价位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离上一个转让日成交价最近的价位作为转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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