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07日
第五章 经纪业务相关实务
知识点二:股票网上发行资金申购程序
(一)基本规定
申购单位及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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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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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申购单位是1000股,最高不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总量的1‰,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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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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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单位是500股,每一证券账户不得超过规定的申购上限,且不超过9999995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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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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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
(2)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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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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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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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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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参与人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最终交收时点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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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流程(5步)
(三)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1.发行公告的刊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一个交易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可以将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合并刊登。
2.已经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3.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回拨。
4.网下股份登记
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权登记,中国结算公司在其材料齐备的前提下2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四)网上增发新股的申购
增发新股是已经上市的股份公司再次向社会发行股票。增发新股也可以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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