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01日
第六章 证券市场运行
知识点:证券发行制度
1.注册制
证券发行注册制又叫“申报制”或“形式审查制”,是指政府对发行人发行证券,事先不作实质性审查,仅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发行者在申报申请文件以后的一定时期以内,若没有被政府否定,即可以发行证券。
证券发行注册制实行公开管理原则,实质上是一种发行公司的财务公开制度。
2.核准制
基本概念:证券发行核准制又称为 “实质审查制”,是指发行人发行证券,不仅要公开全部的,可以供投资人判断的材料,还要符合证券发行的实质性条件,证券主管机关有权依照公司法、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对发行人提出的申请以及有关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发行人得到批准以后,才可以发行证券。
3.我国股票发行制度
(1) 核准制
核准制的核心是监管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核,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加大市场参与各方的行为约束,减少新股发行中的行政干预。
(2)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是指由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负责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和辅导,经尽职调查核实公司发行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
(3)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
发审委审核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的发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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