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正保会计网校>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性质转变
正保会计网校 会计职称培训

会计职称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25日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性质转变

会计职称网校哪家好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

1.除合伙另有约定除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身份的转变,有限变无限,责任承担前后都无限;无限变有限,前无限,后有限。


点击进入:中级会计师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