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划分阶段,考前精准助力冲刺
逐章精讲,配套答疑,阶梯教学,学有所得
高频考点,阶段测评,逐章精讲,夯实基础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2日
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点击进入:初级会计师培训
上一篇: 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报酬
下一篇: 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