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正保会计网校>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正保会计网校 初级会计师培训

初级会计职称

百宝箱
  • 刷题集训班

    冲刺必备
    考前密卷 实战演练
    • 高志谦
      高志谦
    • 郭建华
      郭建华
    • 侯永斌
      侯永斌
    • 张倩
      张倩

    科学划分阶段,考前精准助力冲刺

  • 初级职称超值精品班

    精品好课
    系统学习 扫除盲点
    • 刘国峰
      刘国峰
    • 郭建华
      郭建华
    • 侯永斌
      侯永斌
    • 高志谦
      高志谦

    逐章精讲,配套答疑,阶梯教学,学有所得

  • 初级职称高效实验班

    赠全科辅导教材
    测评结合 智能教学服务
    • 张倩
      张倩
    • 高志谦
      高志谦
    • 达江
      达江
    • 刘国峰
      刘国峰

    高频考点,阶段测评,逐章精讲,夯实基础

  • (免费)备考指导系列直播

    男神教您如何初级取证

    高志谦

    主讲:高志谦

    科目:会计实务

    网校直播 备考规划 指点迷津 段子手
  • (免费)阶段指导系列直播

    初级职称习题强化

    刘国峰

    主讲:刘国峰

    科目:会计实务

    网校直播 阶段策略 高效备考 答疑解惑
  • (免费)阶段指导系列直播

    经济法基础指导

    侯永斌

    主讲:侯永斌

    科目:经济法

    网校直播 阶段策略 高效备考 答疑解惑
  • (免费)阶段指导系列直播

    财务管理逐章精讲

    达江

    主讲:达江

    科目:财务管理

    网校直播 阶段策略 高效备考 答疑解惑
  • 章节练习

    根据章节推送试题,边学边练 有助于知识点巩固

    点击做题
  • 仿真模拟试卷

    以近5年真题趋势、知识点分布及难易程度命题组卷

    点击做题
  • 海量真题

    海量真题10年真题,权威解析,快速积累实战经验。

    点击做题
  • 历年真题核心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 历年考点核心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 备考资料核心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 备考指导核心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 知识题库核心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 考试技巧核心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 新旧教材变化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 各科考试大纲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04日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初级会计职称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解除方式 解除情形及原因 责任
提前通知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经济补偿;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如果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随时通知 (1)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6)单位自己免责、排除劳动者权利;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不需事先告知(立即解除) (1)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自由等强制劳动的;(2)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解除方式 适用情形 用人单位责任
随时通知 (1)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除理由必须充分符合上述情形,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提前通知(无过失性辞退)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的。
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
经济性裁员 (1)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
(2)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等,可以裁减人员
(1)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点击进入:初级会计师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