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划分阶段,考前精准助力冲刺
逐章精讲,配套答疑,阶梯教学,学有所得
高频考点,阶段测评,逐章精讲,夯实基础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29日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法律事实(两星)
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类别:法律事件、法律行为
1.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可抗力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非人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虽属人的行为引起,但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2.法律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1)行为是否合法———————————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2)行为的表现形式——————————积极行为、消极行为
(3)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作出—————意思表示行为、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4)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单方行为、多方行为—————遗嘱、行政命令
(5)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要式行为、非要式行为
(6)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自主行为、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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