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单位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即可持银行本票向其他单位购买货物,办理货款结算。付款单位可将银行本票直接交给收款单位,然后根据收款单位的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如果实际购货金额大于银行本票金额,付款单位可以用支票或现金等补齐不足的款项,同时根据有关凭证按照不足款项编制银行存款或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果实际购货金额小于银行本票金额,则由收款单位用支票或现金退回多余的款项,付款单位应根据有关凭证,按照退回的多余款项编制银行存款或现金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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