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26日
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包括(重点):
1、信用公司债券。不以公司任何资产作担保而发行的债券,属于无担保证券范畴。实际上是将公司信誉作为担保。
2、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以公司不动产(房屋、土地等)作抵押,是抵押证券的一种。当抵押品价值很大时,可分若干次抵押,处理时按顺序依次偿还优先一级的抵押债券。
3、保证公司债券。是公司发行的由第三者作为还本付息担保人的债券,是担保债券的一种。担保人如政府、信誉良好的银行或举债公司的母公司等。
4、收益公司债券。是一种特殊的债券,其利息只在公司有盈利时才支付,。如果余额不足支付,未付利息可以累加,待公司收益增加后再补发。
5、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衍生品中再了解)。
6、附认沽权证的公司债券(金融衍生品中再了解)。
我国同时存在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他们在发行主体、监管机构及规范的法规上有一定的区别。
·(难点)企业债券是指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境内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但金融债券和外币债券除外。
1984-1986是萌芽期,-1992是发展期,-1995是整顿期,1996年起进入再度发展期。变化包括:
1、发行主体上,突破了大型国有企业的限制。
2、资金用途上开始用于替代发行主体的银行贷款。
3、发行方式上,路演询价方式引入一级市场。
4、期限结构上推出超长期、固定利率企业债券。
5、投资者结构上,机构投资者逐渐成为主要的投资者。
6、利率确定上弹性越来越大。
7、品种不断丰富。2006年首次提出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8年,允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同企业债对比)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1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人是在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出台。长江电力公司债第一个获得发审委通过,采取“一次核准,分期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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