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22日
有价证券分类标准
·1、按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证券、政府机构证券和公司证券。政府证券指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政府机构证券是由经批准的政府机构发行的证券,我国目前不允许政府机构发行。公司证券是公司为筹措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在公司证券中,通常将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称为金融证券,其中金融债券尤为常见。
·2、按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分为上市证券与非上市证券。上市证券是经证券主管机关核准发行,并经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公开买卖的证券。非上市证券是未申请上市或不符合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条件的证券。非上市证券不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交易,但可以在其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凭证式国债和普通开放式基金份额属于非上市证券。
·3、按募集方式分类,分为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公募证券是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证券,审核较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私募证券是指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证券,其审核条件宽松,投资者少,不采取公示制度。信托计划和理财计划,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属私募证券。
·4、按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分为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股票和债券是证券市场两个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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