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划分阶段,考前精准助力冲刺
逐章精讲,配套答疑,阶梯教学,学有所得
高频考点,阶段测评,逐章精讲,夯实基础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20日
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分决定”。(外部行为可议,内部行为不可议,但可以依据《公务员法》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行政机关并未行使行政权,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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