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29日
托福口语指导:英语学习始于口语止于口语
托福口语学习是语言的学习,遵循一定的语言规律。新东方在线为大家带来托福口语指导:英语学习始于口语止于口语,希望对大家托福备考有所帮助,更多精彩尽请关注新东方在线托福网!
我们都知道英语(课程)的四个基本技能是“听说读写”,而且也知道在公立学校通行的英语教学理念中也都承认“听说读写”就代表了英语学习的顺序。但是其中的原委往往是众说纷纭,每个人都站出来表达自己的想法。
想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需要大量的语言学基础知识,为了读者的方便,本文就从相对简单的角度来和大家探讨这个问题。我们从语言教学的历史中抽出四个时期来审视人们对语言学习顺序的认知过程:
一、 第一个时期:中世纪——先学语法
众所周知,语言本身是没有优劣之分的,要决定哪种语言是全世界的主导语言,往往是要看哪个国家的文明给当时的世界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在五百多年前的那个时代,虽然罗马帝国已经不复存在,希腊也难逃被侵略的厄运,但代表西方文明的语言仍然是拉丁语和希腊语。重要的原因是罗马和希腊文明是西方文明的源头,这两种语言代表了政治、经济、哲学等上层建筑,还有那些令人向往的辉煌时代的理念和生活方式。我们能追溯的较早时期关于语言教学的资料,很多都来自这个时期。在那个时代,人们学习这两种语言的方式就是影响至今的“语法翻译教学法”的雏形。
这种方法的核心是语法的学习,学生每天所做的事情就是进行枯燥的语法练习,听力和口语的训练几乎是零,比如:
Example: The chair is under the table / Det sabla nmabro kin maldi
Translate the sentences:-
1) The book is under the chair.
2) The boy puts the book on the table.
3) The boy puts the book on the floor.
4) The boy throws the book against the ceiling.
5) The boy throws the books against the ceiling
你会发现,这五个句子基本上没有任何实用的功能,它们的目的只是为了练习拉丁语法中复杂的动词和格的变化。而且,随着学习的深入,发生的变化也仅仅是语法的复杂程度越来越大,翻译的内容越来越难。
直到16世纪,拉丁语还是一门口头交流和书面交流的语言。时至今日,口语的拉丁语却基本上已经消亡了,只有梵蒂冈和少部分学院在使用。复杂的拉丁语逐渐被其它拉丁语的衍生语取代,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等逐渐代替了它口语交流语言的地位,我不得不猜想语法翻译教学很可能推动了拉丁语这门美丽语言的消亡过程。
你可能会问,那为什么不学口语呢?原因现在看来也显得很幼稚,在古代,人们认为文字比口语更高等,很多人都不识字,识字的人往往位高权重。罗马帝国退出历史舞台之后,语法的学习成为逻辑严谨和思维缜密的代表,其它语言的教学纷纷效仿,语法翻译教学就代代相传了。
人类的习惯十分可怕,很多人一辈子都只是在接受上一代的思想,但是从来就没能,或者是没有意识到可以与之抗争。你会发现,这个完全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古老外语(课程)教学方法的影子,至今仍然在全世界的教室里出现。当然,中国是重灾区,很多过早接触语法翻译学习的学生,最终几乎无一例外的变成了“哑巴”。
二、 第二个时期:拉丁语的衰退和经典思潮的时期——还是先学语法
从15世纪到19世纪的这段时间里,应该说是经典思潮是主流的时期,这个时期语法翻译教学法反而得到了强化。这段时期欧洲各种语言变化较大较频繁,主流的语言教学则提倡“净化”,而标准自然是那些经典著作。一说欧洲各国为显示自己的语言有如同拉丁语一样的优雅文笔和严密逻辑,纷纷采用古代拉丁语教学中的语法教学方式来推广自己的语言。比如English Grammar(18世纪最有影响力的语法书籍之一)的作者Lindley Murray在该书中提到这样三个单词:purity, propriety, precision。这三个词很有代表性,代表了当时的教育和语言学家的一个不太切实际的梦想——净化语言,让语言永生。
可惜无论是法国的,西班牙的,还是英美的一些经院派,都没能阻止本国语言的“腐化和堕落”,语言还是一如既往的不断改变着。以下这段文字写于15世纪,作者William Caxton.当时正是英语的剧变时期:它失去很多盎格鲁-萨克森特征,语音变化也很大,同时有大量的法语词汇进入。
And certaynly our language now used varyeth ferre from that whiche was used and spoken whan I was borne… and that comyn Englysshe that is spoken in one shyre varyeth from a nother. In so moche that in my dayes happened that certayne marchauntes were in a shippe in Tamyse for to have sayled over the see into Zeland …
你会发现这段文字和现代英语有如此大的不同,当然,你可能还是能够读懂这篇文字,前提是你能用字母把每个字的发音发出来。比如shyre相当于现代英语的shire;marchauntes相当于merchants,发音有相似点。如果你口语不好,对不起,很可能读不懂。不管书面语的地位有多么专家,语言的变迁却往往是从日常的交流开始,每个时代语言的发音都不同,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经典的流行语和新出现的词汇。
三、 第三个时期:行为主义的盛行——从口语开始学
语言学家们真正开始认识到口语重要性的时间非常晚,比较有代表性的有20世纪40年代出现于美国的“听说法”(audiolingualism)。这个方法是基于人类的所有行为都是简单的应激反应这样一个论断,或者叫做S-R(stimulation and response)。简单来说,训练学生的方法就是:反复的听和反复的重复;语言学习的单位往往是句子,或者是我们常常听到的“句型”;学习目标强调语音的正确性,还有回答的正确性;语法基本被忽略。基于这种方法编写并颇具代表性的教材就是English 900,即《英语900句》。应该说这个方法起到了它的历史作用,据说当年美军用这种方法成功培训了大量间谍和后勤人员。不过它的缺点也显而易见:课堂一样很枯燥;学生学到的往往只是一些零散的句子,超出这些句子之外的仍然不会。
而此时的英国语言学界也在试图打破机械的语法学习的枷锁,这个时期比较有代表性的是Situational Approach,所谓“情景法”。但是这个名字和我们现在的情景交际法有本质上的不同。早期的“情景”,基本指代的是实现一个语法或语用功能的情景,比如:老师先说一句this is a desk,然后指着门,学生们就被拉进了一个situation,这个时候学生就应该说this is a door。虽然学习方法改变了,目的改变了,学习的内容仍然没能完全逃脱语法翻译时代的影子——语法和句子结构。进步的地方是语法实现了系统的难度分级,语言有了实际可操作的测评系统,语言的内容被划进了学习的范围。1967年出版的《新概念英语》系列,基本上就体现了情景法的特点,遗憾的是该教材没能完全逃脱出传统语法翻译的影响,对于语言的学习目标也只是停留在行为主义的habit formation(习惯的养成)这个阶段。但对于学习语法、阅读和写作来说,这仍然是至今为止编写的最好的教材之一,目前国内的中小学英语教学体系还几乎完全依赖于“新概念”式的教学。
行为主义语言学显然过于机械,而且把语言学习的过程想象的太简单。这个流派后来遭到学术界的普遍抨击,其中最严重的打击应该来自于Chomsky,他提出语言并不是简单通过学习获得的知识,它更像是人类的本能,如同走路一样。一个小孩子只要双腿不受限制,他必然会在某个时期学会走路,不需要去阅读《跟我学走路》这样的教材,他只需要一块地方来练习走路。另外一个从生物学中引来的理论是关键时期假说。比如猫在幼年的某个特定的时期会学会识别纹理,如果在这个时期只让猫见到横条纹,那么在这只猫成年以后就只能识别横条纹,竖条纹它无法认识。有一位语言学家也提出了人类语言的关键时期假说:人在幼年的某个阶段可能会对语言产生敏感,在这个阶段只要对着小孩子讲话,他们必然会学会语言;如果在这个阶段小孩子没有接触到人类语言,那么后果可能是他再也学不会任何语言。当然,这个目前还只是假说,谁也不能把别人的孩子拿来做试验。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简单的学习句型,外加一遍一遍的复读,对于语言学习的意义可能十分有限。
四、 第四个时期:认知科学的进步——进一步的确定要从口语开始学习
Cognitive linguistics(认知语言学)把语言的研究发展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有很多全新的观点出现。比如,语言不是独立于其他认知功能而存在的。例一:apple这个字可能代表的认知经验是图形(颜色,形状等)、气味、质感、和苹果相关的知识(如在书本上读到过苹果含果酸)、经历(记得的几次吃苹果的经历,包括时间地点人物时间等等)等等。你在想到这些体验的同时会想到apple这个字,也可以在看到apple这个字之后联想到其他所有的体验。语言功能不能脱离其他的认知功能而独立存在,相反,语言应该是和其他的感官认知伴生。
认知和语言同步,这能解释很多现象,例二:a)很多人都经历过的事件,一岁的小孩子不能分辨出足球和排球的区别,所以在他的语汇中没有football和volley ball,而是只有ball这个字。当有一天他弄明白这两种球区别的时候才能记得两种球的单词。或者是一个小孩子把所有像桔子的水果都叫桔子,直到有一天他明白它们之间的区别的时候才能学会柚子之类的说法。b)当我们要求一个普通美国人造一个限定定语从句,他会立刻愣住,不知道说什么好。但是他如果在讲一堂物理课,就会很自然的说出:Heat is a form of energy, which has been widely exploited through out the history of human civilization. 从这个角度来看,机械的学习语法结构对于语言学习初期几乎无用,人的语法知识很多都是在完成实际沟通和学习生活需要的时候发现并适应的。
简单来说,就是正常人的语言习得过程是基于认知体验。我们学习中文的过程就是如此:没有中国人是从读书开始学中文的,我们都是在家人的言语和同家人的沟通中学会讲汉语,而不需要学语法。原因也很简单,说错了别人听不懂,没有回应,于是在不断的尝试和改变之后就形成了约定俗成的语法。在能够流利表达自己的想法之后,我们开始上学,这个时候做两件事:一是把本来就会的语法规范化;二是通过阅读积累知识,读到的东西就可以立刻说给别人听了。
现代的很多英语教学流派和方法都体现了这些新学说,目前最流行的方法论之一就是CLT(Communicative Language Teaching)。应该说CLT是一个大家族,我们听说过的任务型教学法、社区英语学习法、甚至沉默法等都属于这个大家庭。这个方法强调的是在体验中学习英语,学生通过自身不断使用英语,在试验和改正中得到全方位的语言使用体验;教材中的材料都来自于真实的英语,而不是像一些老教材中的“教师英语”。目前,在国内采用这种教学方式的机构并不多见,体现这种理念的比较典型的教材有广州新东方听力口语部使用的Touchstone,和Cambridge Real English等。
应该说这个理念反映了正常的社会人学习语言的全过程:
第一步,先从听说开始,掌握熟练的听力和口语,在学听说的过程中掌握基本的语法,能够生存和表达。
第二步,学习阅读、写作。多读规范的文字,并在写作中训练精确和复杂的语法。
第三步,学习各种知识,如数理化、历史政治、大学专业课等等。
第四步,与他人进行生活的或知识的讨论,应付工作和社交,丰富生活阅历。
第五步,发表言论,进行演讲和展示,写点随笔。
第六部,少数人成为名人,站在颁奖典礼上发表演说。
对于普通学员来说,如果是想做外贸或者在外企工作,英语学到第二步就够了。想做教师的学员,或者想做外企高管的学员,需要学到第五步。如果有更高的目标,你知道该怎么走……
一句话,英语学习始于口语,止于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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