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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16日

关于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

  【导读】2016年咨询工程师考试时间预计4月9-10日,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的复习2016年咨询工程师考试课程,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政策法规:关于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供大家参考,祝考试顺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管理部门(含煤炭经营监管部门)、环保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鼓励生产、运输、采购和使用优质商品煤,限制劣质商品煤,促进煤炭生产利用方式转变,结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执行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

  (一)各省(区、市)发展和改革(能源)、煤炭管理、环保、商务、工商、质监、海关、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商品煤质量实施监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办法》的各项要求。

  (二)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企业均要制定商品煤质量保证制度和验收制度,完善商品煤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责任,做好检测记录,建立商品煤质量档案。鼓励制定更严格的商品煤质量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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