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11日
(一)原材料控制
(1)重交通以上等级道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采用42.5级及以上的道路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中、轻交通等级道路可采用矿渣水泥,其强度等级宜不低于32.5级。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含化学成分、物理指标)并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不同等级、厂牌、品种、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存、混用。出厂期超过三个月或受潮的水泥,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粗集料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砾石、破碎砾石,技术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宜使用人工级配,粗集料的最大公称粒径,碎砾石不得大于26.5mm,碎石不得大于31.5mm,砾石不宜大于19.0mm;钢纤维混凝土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9. 0mm。
(3)宜采用质地坚硬、度模数在2.5以上、符合级配规定的洁净粗砂、中砂,技术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使用机制砂时,还应检验砂浆磨光值,其值宜大于35,不宜使用抗磨性较差的水成岩类机制砂。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宜采用一级砂和二级砂。海砂不得直接用于混凝土面层。淡化海砂不得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可用于支路。
(4)外加剂宜使用无氯盐类的防冻剂、引气剂、减水剂等,且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的有关规定,并有合格证。使用外加剂应经掺配试验,并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的有关规定。
(5)钢筋的品种、规格、成分,应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规定,具有生产厂的牌号、炉号,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并经复验(含见证取样)合格。钢筋不得有锈蚀、裂纹、断伤和刻痕等缺陷。
(6)传力杆(拉杆)、滑动套材质、规格应符合规定。胀缝板宜用厚20mm,水稳定性好,具有一定柔性的板材制作,且经防腐处理。填缝材料宜用树脂类、橡胶类、聚氯乙烯胶泥类、改性沥青类填缝材料,并宜加入耐老化剂。
(二)混凝土配合比
(1)混凝土配合比在兼顾经济性的同时应满足抗弯强度、工作性、耐久性三项技术要求。
(2)配合比设计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二、拌合与运输
(一)拌合
(1)应提前标定混凝土的搅拌设备,以保证计量准确。
(2)每盘的搅拌时间应根据搅拌机的性能和拌合物的和易性、均质性、强度稳定性确定。
(3)严格控制总拌合时间和纯拌合时间,最长总拌合时间不应超过最高限值的两倍。
(二)运输
(1)配备足够的运输车辆,总运力应比总拌合能力略有富余,以确保混凝土在规定时间到场。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出料到铺筑完成的时间不能超过规范规定。
(2)城市道路施工中,一般采用混凝土罐车运送。
(3)运输车辆要防止漏浆、漏料和离析,夏季烈日、大风、雨天和低温天气远距离运输时,应遮盖混凝土,冬季应保温。
环球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