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7日
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申请进度款支付的报表
业主收到——承包商提交的履约保证和预付款保函后,工程师应为第一笔分期付款颁发一份期中支付证书。
首次分期预付款额的支付时间
◆中标函颁发之日起42天内
◆收到承包商提交的履约保证和预付款保函之日起21天内(二者中以较晚者为准)
工程计价考点:预付款的偿还
1)当期中支付证书的累计总额(不包括预付款及保留金的扣减与偿还)超过中标合同价(减去暂定金额)的10%时开始扣减;(扣减的时间)
2)按照预付款的货币的种类及其比例,分期从每份支付证书中的数额(不包括预付款及保留金的扣减与偿还)中扣除25%,直至还清全部预付款。(扣减的比例)
如在预付款保函截止日期前28天预付款还未完全偿还,则承包商应相应延长保函期限,直至完全偿还。
工程计价考点:进度款支付
(1)工程计量
工程师要求计量时,应通知承包商。计量记录需承包商审查,如承包商在被要求对计量记录进行审查后14天内未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则认为工程师的计量记录是准确的并已被承包商接受。
(2)承包商申请期中支付证书。
(3)工程师签发期中支付证书。
收到支付申请报表和证明文件后28天内,工程师应向业主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列出金额,并提交详细证明资料。
不签发:数额在扣除保留金等应扣款额之后,其净值小于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的期中支付证书的最低限额,下次支付。
(4)业主支付。应于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报表及证明文件之日起56天内,支付。不按期支付,从应支付起计算利息:按月计算复利,收取延误支付期间的融资费。
工程计价考点: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时间:合同履行期间,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
■原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
■处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除外:如有关价格(如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