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7日
(一)质量和工程项目质量
我国标准《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8/IS09000:2005关于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该定义可理解为:质量不仅是指产品的质量,也包括产品生产活动或过程的工作质量,还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质量;质量由一组固有的特性来表征(所谓“固有的”特性是指本来就有的、永久的特性),这些固有特性是指满足顾客和其他相关方要求的特性,以其满足要求的程度来衡量;而质量要求是指明示的、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要和期望,这些要求又是动态的、发展的和相对的。也就是说,质量“好”或者“差”,以其固有特性满足质量要求的程度来衡量。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是指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的工程实体的质量,是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其质量特性主要体现在适用性、安全性、耐久性、可靠性、经济性及与环境的协调性等六个方面。
(二)质量管理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我国标准《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8/IS() 9000:2005关于质量管理的定义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与质量有关的活动,通常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建立、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所以,质量管理就是建立和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职责,并在质量管理体系中通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手段来实施和实现全部质量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是指在工程项虽实施过程中,指挥和控制项目参与各方关于质量的相互协调的活动,是围绕着使工程项目满足质量要求,而开展的策划、组织、计划、实组织、计划、实施、检查、监督和审核等所有管理活动的总和。它是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共同职责,项目参与各方的项目经理必须调动与项目质量有关的所有人员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本职工作,才能完成项目质量管理的任务。
(三)质量控制与工程项目质量控制
根据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 19000--2008/IS09000:2005的定义,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是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的一系列相关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包括:
(1)设定目标:即设定要求,确定需要控制的标准、区间、范围、区域;
(2)测量结果:测量满足所设定目标的程度;
(3)评价:即评价控制的能力和效果;
(4)纠偏:对不满足设定目标的偏差,及时纠偏,保持控制能力的稳定性。
也就是说,质量控制是在明确的质量目标和具体的条件下,通过行动方案和资源配置的计划、实施、检查和监督,进行质量目标的事前预控、事中控制和事后纠偏控制,实现预期质量目标的系统过程。
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是由业主方提出的,即项目的质量目标,是业主的建设意图通过项目策划,包括项目的定义及建设规模、系统构成、使用功能和价值、规格、档次、标准等的定位策划和目标决策来确定的。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就是在项目实施整个过程中,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项目参与各方致力于实现业主要求的项目质量总目标的一系列活动。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包括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的质量控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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