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7日
质量缺陷性质的确定是最终确定缺陷问题处理办法的首要工作和根本依据。一般通过下列方法来确定缺陷的性质:
1.了解和检查
了解和检查指对有缺陷的工程进行现场情况、施工过程、施工设备和全部基础资料的了解和检查。主要包括调查、检查质量试验检测报告、施工日志、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机械情况及气候情况等。
2.检测与试验
通过检查和了解可以发现一些表面的问题,得出初步结论,但往往需要进一步的检测与试验来加以验证。检测包括直观检测和仪器检测。
3.专门调研有些质量问题,仅仅通过以上两种方法仍不能确定。如某工程出现异常现象,但在发现问题时,有些指标却无法被证明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只能采用参考的检测方法。
二、质量缺陷处理方法
1.整修与返工
缺陷的整修主要是针对局部性的、轻微的且不会给整体工程质量带来严重影响的缺陷。如水泥混凝土结构的局部蜂窝、麻面,道路结构层的局部压实度不足等。这类缺陷一般可以比较简单地通过修整得到处理,不会影响工程总体的关键性技术指标。由于这类缺陷很容易出现,因而修补处理方法最为常用。
返工的决定应建立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是否返工应视缺陷经过补救后能否达到规范标准而定,对于补救后不能满足标准的工程必须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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