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校排名> 环球网校> 2017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资料:设立税务登记
环球网校 经济师培训

经济师

百宝箱
  • 2025年中级经济师-考后真题解析

    1次课 共2小时
    全面讲解 提前估分
    • 刘艳霞
      刘艳霞
    • 槐俊升
      槐俊升
    • 殷巧玲
      殷巧玲
    • 龚存晟
      龚存晟

    考后真题解析大会,直播安排,抢先知道

  • 2025年经济师-全程班

    90次课 共190小时
    全阶学习规划 阶段专业教学
    • 刘艳霞
      刘艳霞
    • 孙孝群
      孙孝群
    • 殷巧玲
      殷巧玲
    • 槐俊升
      槐俊升

    适合有一定基础,自学能力较强的学员

  • 2025年经济师-零基础畅学班

    350次课 共270小时
    班主任督学 不过免费重学
    • 殷巧玲
      殷巧玲
    • 龚存晟
      龚存晟
    • 刘艳霞
      刘艳霞
    • 孙孝群
      孙孝群

    适合基础较差或第一次参加考试的学员

  • 中级经济基础

    刘艳霞手把手教你过中经

    刘艳霞

    主讲:刘艳霞

    科目:经济基础

    看真题 知分数 好拓展 拿证书
  • 22年真题解析

    经济师考后真题解析

    刘艳霞

    主讲:刘艳霞

    科目:经济基础

    看真题 知分数 好拓展 拿证书
  • 真题解析系列

    经济师考后真题解析-人力

    殷巧玲

    主讲:殷巧玲

    科目:中级人力

    看真题 知分数 好拓展 拿证书
  • 真题解析系列

    经济师考后真题解析-工商

    龚存晟

    主讲:龚存晟

    科目:中级工商

    看真题 知分数 好拓展 拿证书
  • 章节练习

    根据章节推送试题,边学边练 有助于知识点巩固

    点击做题
  • 仿真模拟试卷

    以近5年真题趋势、知识点分布及难易程度命题组卷

    点击做题
  • 海量真题

    海量真题10年真题,权威解析,快速积累实战经验。

    点击做题
  • 历年真题核心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 历年考点核心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 备考资料核心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 备考指导核心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 知识题库核心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 考试技巧核心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 新旧教材变化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 各科考试大纲汇总

    请咨询客服获取

经济师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04日

2017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资料:设立税务登记

经济师免费领课

2017年经济师考试备考都已经开始了,网校小编特整理了2017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梳理,希望对您备考有帮助,祝您学习愉快!

设立税务登记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菅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从事生产、经菅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菅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从事生产、经菅的纳税人外出经菅,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自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①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②住所、经营地点;③登记类型;④核算方式;⑤生产经营方式;⑥生产经营范围;⑦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⑧生产经营期限;⑨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⑩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及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税务机关应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编辑推荐】:

中级经济师培训:https://www.thea.cn/wx1910/

经济师培训:https://kaoshi.china.com/jjs/wangxiao/

经济师网校排名:https://www.thea.cn/wx1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