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年03月06日
一、单位(子单位)工程验评的工作程序
组成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完毕后,由施工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内部验评。内部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验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施工单位已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已初验通过的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可组织进行验收。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丁程验收的附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合格的标准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其验收评定合格的标准有5个方面:
1.构成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如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主要有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如电气工程的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有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线路、开关、插座接地检验记录,在建筑工程验收时,这些检测资料应齐全。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目的是综合检验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工程的功能,满足使用要求。这项抽查检测多数还是复查性的和验收性的。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共同进行,最后共同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中的分部工程和质量控制资料的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应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记录表盖公章及签字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2.填写的主要内容: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表中的资料名称和份数应由施.工单位填写。检查意见和检查人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结论应由参加双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记录表签字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2.填写的主要内容: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协商记录,材料合格证及检验试验报告,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观测记录,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试运转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中间交接记录,竣工图,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查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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