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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14日

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Z304036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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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鉴于建造师的执业特点,这里仅介绍货运合同。

一、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

货运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货运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承运人与托运人各承担一定的义务,互享一定的权利。承运人有义务安全、准时将货物运抵约定地点,并有权取得托运人支付的费用,而托运人或收货人有义务支付运输费用。

(二)货运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一级建造师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关系,不是围绕货物本身产生的,而是围绕着运送货物的行为而产生。

(三)货运合同是诺成合同

货运合同一般以托运人提出运输货物的请求为要约,承运人同意运输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四)货运合同当事人的特殊性

货运合同的收货人和托运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同一人。在第三人为收货人的情况下,收货人虽不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但却是合同的利害关系人。

二、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承运人的主要权利是求偿权、特殊情况下的拒运权和留置权。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合同法》第156条的规定。托运人违反包装的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一级建造师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运人的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运送货物、及时通知提领货物、按指示运输、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和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运输费用的,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运输费用。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

托运人的主要权利是有条件的拒绝支付运费权和任意变更解除权。(一级建造师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运输费用的,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运输费用。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2.托运人的义务

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运费、妥善包装和告知。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运输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托运人违反以上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一级建造师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整理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

托运入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做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托运人违反以上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

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运输费用的,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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