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5日
项目管理中多次提到了“四大措施”,很多人一看,直接蒙圈了,干脆绕过。这种做法不可取,但是其实每次提到这“四大措施”还是有很多共通性的,出现的次数如此之频繁,想想也知道必考知识点嘛。明知道必考,你还有理由不去掌握吗?所以呀,老师帮你来得分。
组织论中第一次提到:
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
动态控制中第二次提到:
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
成本控制中第三次提到:
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
进度控制中第四次提到:
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
合同管理中第五次提到:
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这样一对比是不是发现规律了呢,“组织、经济、技术”这三个雷打不动,变动的是“管理”和“合同”这两个有你没我,有我没它,水火不容~~。具体的来区分一下吧:
组织措施:与组织论相关,与人相关,不需要增加费用,岗位调整,因此是其他各类措施的前提和保障。
管理措施:有心人可以发现,它是包含合同措施的,主要强调的是管理的思想、方法、手段、承发包模式和风险管理。
经济措施:非常容易理解,资金、资源、奖惩措施、激励措施、签证(计日工)。
技术措施:换机、换料、选方法、选工艺。
合同措施:也容易理解啦,跟合同相关的,合同结构、合同变更、索赔与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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