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28日
工程计价考点:工程变更
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或承包人提出并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的任何改变
变更指令发出后,应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
承包人也应当抓紧落实,如果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计价考点:工程变更的范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总结】工程量的增减、改变工期、质量、尺寸等实质性因素
工程计价考点: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按照下列规定根据已标价清单调整:
1)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足15%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3)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提出人: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确认人: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①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②不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注】上述公式中的各项,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浮动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原理:以招标控制价作为浮动的最高限额
4)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工程计价考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承包人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
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
【注意】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工程计价考点:调整措施项目费的规定
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际调整,不得浮动。
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